近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林草工作站组织编制的《森林碳储量核算指南》(DB1502/T 028-2025)、《人工林碳汇核算指南》(DB1502/T 031-2025)等11项林草碳汇地方标准,经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正式发布,于2月2日起正式实施。截至目前,包头市林草碳汇地方标准已正式发布18项。
近年来,包头市林草局立足于提升包头林草碳汇试点示范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林草碳汇地方标准体系建设。通过三年的外业调查与监测、数据整理与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包头实际,围绕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调查与监测、碳储量核算、碳汇量核算、固碳增汇等方面,研究编制多项林草碳汇地方标准,经过立项、起草、征求意见、专家审定、报批备案等环节后正式发布。
18项地方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推进包头市基于林草碳汇市域碳中和机制的应用、林草碳汇资产开发、碳汇交易区域补偿、巩固提升碳汇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助力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和国家碳计量中心(内蒙古)包头分中心建设再上新台阶。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