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先行实践地和重要示范区。近年来,该市通过创新核算体系、运营模式、转化路径等举措,系统解决林业生态产品“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问题,实现林业生态价值“算得清、押得稳、卖得出、变现好”。
2018年以来,丽水市林业GEP向GDP转化率达16%以上,2024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671.2亿元。
创新核算体系,量化产品价值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需看有什么、值多少。
近年来,丽水市落实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制度,建立存量及变化统计台账和林木资源资产账户,编制自然资源(含森林)资产实物量表,推进森林资源“一张图”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据统计,2024年该市森林覆盖率达80.3%,森林蓄积量达1.17亿立方米,森林植被碳储量达6589万吨,有725种野生脊椎动物、3687种维管束植物,均位居浙江省第一。
同时,丽水市启动编制物质产品、调节服务、文化服务三大类20种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并联合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中心等机构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研究,发布全国首个山区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地方标准,实施市、县、乡、村四级GEP核算,有效破解生态系统功能复杂、量化评估难等问题。
创新运营模式,扩大市场交易
为解决难交易、难变现问题,丽水市出台《丽水市生态产品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丽水市生态产品交易规则(试行)》《丽水市(森林)生态产品政府采购和市场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生态产品交易规章制度,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建立交易目录、引导市场主体参与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构建了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的交易体系。
同时,培育运营主体、搭建交易平台。丽水市坚持“分散输入、集中输出”经营理念,依托国资企业培育建成1家市级、9家县级两山合作社和173家乡(镇)级生态强村公司,探索开发国有企业生态资源资产经营业务,全面构建“市、县、乡”三级生态产品经营矩阵。
丽水市依托“1+9+N”两山合作社,建成浙江(丽水)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推动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实现市场主体“零跑腿”、交易数据“零丢失”、人为干扰“零影响”、交易过程“零拖延”。目前,已成交1407宗,抵消碳排放4.06万吨,交易金额达1.89亿元,其中林业碳汇达306万元。
创新转化路径,促进价值变现
丽水市积极创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现实路径,多措并举盘活生态资源资产。丽水市全力推进森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分类落实森林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规范补偿资金发放流程,推动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和富民效益。2024年,发放补偿资金5.62亿元,惠及29万余户林农、92万余人。
同时,出台林权类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发布生态产品抵质押地方标准3个和团体标准2个,推动林权直接抵押、林地经营权流转证质押、林业碳汇贷款等金融产品规模化发展,全面盘活生态资源资产。截至2025年一季度,累计发放林权抵质押贷款364.2亿元。
丽水市还探索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林业碳汇等多种转化模式,发布三叶青、深炭重组竹地板、老树山茶油3项团体标准,不断扩大生态产品有效供给。2023年以来,累计建成生态林业产业基地177.3万亩,培育“六养”省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69个,提供优质经济林产品196.73万吨。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