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行政执法行为,上海市林业总站于4月16日启动《上海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修订工作。《裁量基准》将于2025年7月31日到期,自2020年8月1日实施以来,为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行政执法提供了重要依据。
会上,上海市林业总站结合《裁量基准》过去五年的执行情况,对条文内容逐条展开深入讨论。重点针对在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过程当中的常用案由,结合执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和新发问题,逐项分析适用性与可操作性;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林业部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在裁量标准中新增了不予处罚的情形,完善了原有《裁量基准》清单。会议经讨论形成了修订初稿。
此次修订重点解决原文件中部分条款与当前实际执法衔接不畅的问题,通过细化处罚幅度、量化裁量因素,进一步提高执法过程的可操作性。修订工作组将根据会议讨论结果进一步完善《裁量基准》并报市绿化市容局,并根据要求开展下一步工作。
(来源:上海市林业局)